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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7月11日,烟台住建局发布《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

公告称将面向芝罘区、莱山区所有已建成并竣工的房地产项目,发起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并纳入房源库征集。

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

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现面向芝罘区、莱山区所有已建成并竣工的房地产项目,发起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并纳入房源库征集,公告如下:

一、 房源范围

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

二、房源基本条件

房源原则上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房源单套建筑面积应符合以下条件:

1.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内;

2.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主,最大为120平方米。

存量商品住房应为已建成项目,并齐备的开发建设、竣工手续,并搭配适量比例的待售车位。房源位置应具备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齐全等条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房源和服务能力;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行为和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收购价格要求

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房源项目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提供房源明细表(含电子版);

4.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扫描并加盖公章。

六、其他要求

自即日起,如有意愿报名并将房源纳入房源库的企业,请于7月30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烟台收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是遵循了今年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

5月17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会上指出,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并明确表示,要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众所周知,烟台是一个高库存城市,甚至在全国各大城市中都能排在前列。

尽管烟台从2022年开始不再公布商品房存量,但小编能查到的资料显示,截至2022年4月底,烟台烟台新房住宅可售库存约为54594套,可售面积约为655.26万㎡,去化周期超过27个月。

烟台楼市库存高企,从三四年前起就已经成了一种常态。

在完全没有新楼盘入市的情况下,按照如今烟台单月成交不足千套的数量来看,存量房的去化周期只会更长,而存量高就意味着去化压力大,在楼市不景气的大前提下,这份压力就显得尤为沉重。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收购市场未售新房作为保障房,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好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促进房产资源合理配置。

另一方面,政府收购存量房也是去库存的一种直接手段,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收购市场未售新房作为保障房,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好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促进房产资源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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